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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用我的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我还不上那个钱会有什么影响嘛?

债权债务 2024-02-19 14:58 标签: 银行 抵押贷款

当事人要用正在还贷的房屋抵押贷款,则属于二次抵押贷款,当事人可以经银行同意,提出按揭房二次贷款申请,准备银行要求的相关材料联系银行指定机构,进行房产评估,然后银行对业主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审查通过后,业主到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再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白德根律师

白德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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