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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就是借钱的我是被告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11-13 15:37 标签: 经济纠纷 借钱

作为被告,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属受诉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当这种管辖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后,被告还有权提出上诉。提出管辖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即答辩期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秦景敏律师

秦景敏律师

江苏恒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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