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被告欠钱不还,现在不知道被告的居住地,只知道被告的家乡地址到村名不知道门牌号可以起诉嘛

债权债务 2023-09-07 16:21 标签: 借款 诉讼 索赔

借款人欠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王永辉律师

王永辉律师

四川蜀都金丰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