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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不是商主体呢?受不受商法的管辖?

其他 2023-08-31 16:28 标签: 主体 承包经营 商法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民事主体。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层次之一,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林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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