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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写份上诉书。可以代写吗?

其他 2023-07-03 16:34 标签: 诉讼 上诉书 代写

起诉书可以代写。具体情形如下:1、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立案庭递交;2、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状副本,并应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3、在决定受理后,会将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4、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法院传达;5、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陈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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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齐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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