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只要申请成功,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就可以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3-04-28 13:36
当事人可以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租房,或者直接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属于保障性住房。
2023-05-09 08:50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1、满足申请条件的人提交户籍证明,外来人员要提交居住证;2、申请人还要提交收入证明,收入必须符合申请的标准;3、申请人要提交自己居住住所的面积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材料。
2023-03-25 10:51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有:(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
2023-09-11 14:29
在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房管局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予以审核批示。
2022-09-27 11:46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