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商标被抢注,对方起诉,我还能继续展示吗?

知识产权 2023-06-19 14:39 标签: 商标被抢注 对方起诉 展示规定

商标抢注后的解决办法有:1、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时,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2、在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房继涛律师

房继涛律师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