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过期葡萄糖导致患者人身损伤的,可以依法认定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2023-06-12 16:33
2023-05-06 16:50
2022-09-01 10:48
可以向卫生监督所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造成严重损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022-09-13 11:03
非工作期间护士看到病人不救助是不犯罪的。因为这只是一个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只有在形成医疗合同的情况下,护士才能履行救助的义务。如果没有形成这个医疗合同,护士在法律方面是不犯罪的,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形成医疗合同,判断护士的见死不救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关键的一点是其不作为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如果护士的不作为对患者没有产生任何影响,或护士虽不作为,但是患者自行转院并痊愈,在并未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护士是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在医疗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护士值班期间无故拒绝或拖延救治,导致危急患者死亡或重伤的,应属于能为而不为的情形,已经构成刑法理论中的不作为犯罪,应承担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023-06-26 10:23
我是一名护士,在医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被病人家属推倒受伤!
1、将受伤职工送医治疗;2、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认定为工伤的,按照认定结论办理工伤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