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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给了女方彩礼,办了宴会。女方因为各种原因不想活下去,没有领这样的结婚证。可以算是民事纠纷吗?如果男方不想和女方纠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挽回一些经济损失吗?

婚姻家庭 2023-06-05 08:36 标签: 给彩礼 未领取结婚证 要回规定

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对方要求返还婚前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是应该退还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黄明琴律师

黄明琴律师

江西同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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