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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男不同意离婚能不能在答辩状中提到孩子抚养问题?

婚姻家庭 2023-04-10 16:16 标签: 离婚 答辩状 抚养孩子

离婚孩子不同意的如果双方就孩子归谁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周明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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