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的,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3-04-11 13:45
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
2023-05-22 13:47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只有在补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2022-09-28 11:47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属于非法的行为,对自己的权利很不利。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的关系,国家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法律保护的,如果是事实婚姻,情况就会有所不同。需要注意国家现实对事实婚姻的条件。现在很多都是办了婚礼,并没有申请办理结婚证,也就是没有领结婚证,然后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在一起,这种情况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3-05-10 14:14
是不是办了宴会,交了彩礼,没有登记结婚证,却同居了四年,没有孩子需要退还彩礼?
无需返还彩礼的情形: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2021-02-03 10:05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事实婚姻的,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形成事实婚姻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