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可以撤诉再起诉。对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的案件,除构成重复起诉的案件外,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3-03-27 10:53
你好,律师,医疗责任损害案已经在法院立案,原告不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效还有一个月,撤回诉讼后可以再起诉吗?
医疗纠纷诉讼是有时效的,一般要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3年内提起诉讼。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5-08 14:15
你好。我是一个普通人。今年63岁。想咨询一下。高利贷的百分比是多少?这是违法的。一个女人。15800。20年。借。自愿。付一毛钱的利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清。不是吗?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被认定为高利贷,法律规定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
2023-03-27 10:53
2023-05-29 11:39
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协商选择的鉴定机构是否具备鉴定资质及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发现双方当事人的选择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方利益的,应当终止协商选择程序,采用随机方式选择。
2023-06-08 11:49
你好,我的亲戚正在提起赔偿诉讼。起初,这是一个简单的程序。现在它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程序。它会被推迟到其他程序吗?还是法院必须在六个月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