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容教育后不会有案底。
收容教育属于公安机关依法施行的行政处罚,被收容教育的人并没有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一般要收到刑事处罚才会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0-09-26 11:07
2025-09-11 15:10
关于卖淫是否需接受收容教育,并非绝对之事,对于那些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且曾多次参与卖淫或嫖娼活动的当事人来说,其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必须依法予以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
然而,当这些当事人年满18周岁时,如果再次发生类似行为且达到两次及以上,亦应同样受到收容教育的惩罚。
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当事人处在孕期或者哺乳期,甚至是在育有一个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以及对于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士,他们在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后,通常不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3-12-06 11:53
醉驾被刑事拘役的,案底一般不可以消除。案底是指犯罪记录,一般不会消除,并且在依托政法机关的现有网络和资源的情况下,将会建立有关的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还会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2022-08-12 1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印发的通知》二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023-04-24 09:01
按照规定醉驾案底不可以消除。醉驾入刑属于犯罪行为,被判处拘役的犯罪案底无法消除。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醉驾入刑属于犯罪行为,被判处拘役的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