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方式。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2022-11-26 15:09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022-09-06 13:39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02-04 16:15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2-08-29 10:21
担保方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
1、保证: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
5、定金: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022-08-22 09:40
担保方式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指的是债务人或者债务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扣留抵押物。
3、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5、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
6、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在订立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代为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具有作为担保人的资格,不合主体资格作为担保人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