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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能如何追责

刑事辩护 2026-10-19 09:39 标签: 追责 贪污受贿 临时工

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的按照受贿罪追责。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单位临时工从事的也是管理公务工作,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的,也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李伟律师

李伟律师

上海天尚(长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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