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形下,去民政局把那里离婚当天是能够办理完毕的。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2-09-21 14:35
离婚去民政局当天不可以办理。 2021年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离婚冷静期,无法当天办理完离婚手续的,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制度开始实行的,如果是2020年进行离婚登记,当天就可以完成。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2022-09-08 08:43
不能,有离婚冷静期,需要等待30天。协议离婚程序如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2-08-10 10:24
到民政局离婚当天不能离。办理登记离婚必须本人亲自到场,需要携带的资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但是并不能当天就领取离婚证,而是给双方为期30日的冷静期,即递交申请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如双方30日冷静期均没有申请撤回,自第31日到第60日,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未领取,仍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任何一方在上述60日内撤回申请,离婚登记均不生效。
2022-08-18 14:35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手续有: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发放离婚证,
2022-08-23 14:04
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后,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