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起诉离婚的,应当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法院受理后,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再通过庭审作出判决。
外地起诉离婚的离婚条件如下:
1、夫妻中以未提出离婚一方的人民法院作为首选的法院,应该以其户籍地的人民法院为准。
2、如果没有提出离婚的一方经常居住和户籍所在地不是一个地方,应该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未提出离婚如果注销了城镇户口,那么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如果双方都注销了城镇户口,那么就在未提出离婚的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未提出离婚的一方还没有固定户口,以工作生活的当地人民法院作为首选。
6、未提出离婚一方当事人迁出户口到另外一个地方,固定到当地的户口超过一年,离婚案件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7、未提出离婚一方的失踪很久,对于离婚案件收不到任何信息,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应该是原告的人民法院受理。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优先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受理案件。
8、未提出离婚一方经常性住所不在国内,由提出离婚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制。离婚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未提出离婚的一方所在的团一级或者团一级之上的人民法院管制。
9、夫妻双方中未提出离婚的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的时间一年以上,但是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离开户籍地,应该由原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起诉离婚主要的问题就是财产问题和子女问题,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2-08-17 09:43
外地需要办理离婚的,应当先回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然后去那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条件的就会办理离婚登记。
2022-08-22 15:37
办理协议离婚资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22-09-05 16:14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在外地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只能诉讼离婚。
2021-02-04 08:42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022-08-23 15:43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