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6-10-16 09:39 标签: 撤回 撤销 区别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表现为: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生效时发生的,而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发生的;
要约一被撤销后要约就会失效,撤回要约失效的时间点是在意思表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李淑英律师

李淑英律师

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遗产继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