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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吗

合同纠纷 2026-10-14 09:58 标签: 承揽人主要工作 第三人

承揽人在经过定作人同意的情形下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一般情形下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并且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陈光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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