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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承揽合同违约损失的赔偿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 2026-10-13 10:22 标签: 承揽合同 民法典 违约

《民法典》中承揽合同违约后的损失赔偿额根据公平原则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实际的损失,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合理利益,如果实际损失与约定的违约金存在差别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酌情对违约金进行增减以确定赔偿额接近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赵立强律师

赵立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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