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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手续已办完但没去民政局算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2-08-23 11:21 标签: 军人离婚 民政局 离婚

需要看情形。只签署离婚协议书,而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双方不属于离婚,还是夫妻关系。如果法院作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与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都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解除夫妻关系。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孟潇律师

孟潇律师

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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