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最高额保证是对将来发生的不确定债务担保,设定的担保对象一般是将来发生的债,这些债务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债务额是多少也不确定。
普通保证是对实际发生或已确定、特定的债务担保,普通保证作为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具有完全的附从属性,一般情况下,保证随所担保的债务发生而成立,即先有债务而后才能设定保证,即便签订保证合同时债务尚未发生,该债务在未来发生的时间、数额都可以确定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024-03-22 14:47
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区别是:保证合同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最高额保证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保证合同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
2024-08-02 09:26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
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
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
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
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022-11-26 14:53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三、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轻。
2024-05-13 14:08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
”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
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2021-02-04 16:06
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