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合同纠纷 2026-08-12 11:44 标签: 承包合同 签订 土地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土地承包合同就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所以未签订十地承包合同,但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那么就是有效的。
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也有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王肇文律师

王肇文律师

广东滳广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金融证券 遗产继承 股权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