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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能对不确定的债权作担保

债权债务 2024-03-28 15:13 标签: 民法典 债权 担保

1、对于不确定的债权,一般不能设立担保,要有明确的债权,有能设立担保。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
2、债权人出借款项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债权担保有不同的方式。例如可以设立抵押权、质权、保证人保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彭世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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