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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公共财物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6-09-22 11:21 标签: 财物 破坏

破坏公私财物的处理为:
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不予立案,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追诉;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刘于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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