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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怎么处理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26-08-27 11:30 标签: 取保候审 刑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保证取保候审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的,应当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陈文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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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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