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驶的职权包括

刑事辩护 2026-08-03 09:50 标签: 人民检察院 职权 行驶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驶的职权主要包括: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徐江涛律师

徐江涛律师

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