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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会挂一辈子吗

刑事辩护 2026-08-05 09:57 标签: 存疑 起诉 一辈子

公诉机关对一宗案件以“存疑不起诉”方式予以结案,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后果就在于:
由于未能充分验证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触犯刑法规定以及其是否应对此项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不得不基于当前调查情况而做出结束或封锁案件继续深挖的决定。
就实际情况而言,人民检察院正是运用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调查权,对涉嫌犯境的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的刑事侦查工作;
然而,一旦在全面排查过程中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存在明显的犯罪行为,那么此时此刻,公诉机关就只能被迫做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的最终认定。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存疑不起诉”并非指完全无罪宣告,而是建立在此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嫌犯犯有罪行的基础之上的。
一旦后续新证物的出现使得原有的疑点得以消除,那么这个时候,公诉机关仍然有权对案件重新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李安庆律师

李安庆律师

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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