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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羁押到期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6-06-24 15:45 标签: 审查起诉 证据不足 羁押

审查起诉羁押到期证据不足应当解除强制措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进行补充侦查。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胡春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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