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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起诉的救济要经过哪些程序

刑事辩护 2026-03-25 09:05 标签: 刑事 起诉 救济

刑事不起诉,进行救济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对于被害人,针对所有的不起诉,被害人都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仍不起诉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公安机关,针对所有的不起诉,都可以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胡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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