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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不交罚款可以吗

行政诉讼 2026-01-22 11:05 标签: 无证驾驶 报废 罚款

律师解答无证驾驶报废摩托书,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交管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缴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交管部门对报废车进行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高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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