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04-07 14:21
可以。
1.电子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信息
(对方承认也是可以的);
2.建议采用其他证据补强电子支付工具转账记录的证据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记录,绑定银行卡的流水等等。
2024-04-03 14:37
发人深省的证据展示,需满足坚实的“三性”原则,这包括了真实性、合规性以及必然性的交叉验证。与此类似,我们也会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严格的分析和检验。一旦我们向法庭提供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必须接受并执行法庭对于这些信息“三性”的严格审查和评估。关于真实性,我们需要确切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确实是由案件中的特定使用者发出或接收的;而合法性则要求我们在获取和使用微信聊天记录时遵循起码的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最终的证据拒绝考虑;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为了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受破坏,我们应当禁止引入任何形式的修改或者拼凑,以保证我们提交的电子数据只能保留在原始设备上存储。
2024-04-18 13:51
1、若当事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签订借据,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022-10-09 16:08
可以起诉,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认定借款事实的依据。
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起诉的条件:
(1)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4)以及案件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2022-10-18 10:06
可以起诉。但必须符合下列起诉的条件:
(1)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4)以及案件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