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间借贷中法院与被告如何确定

其他 2025-11-13 16:10 标签: 中法院 借贷 民间

民间借贷中法院的确定: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郝冰一律师

郝冰一律师

北京市盈科(包头)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侵权责任纠纷、 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个人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