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28 16:02
查封扣押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也就是说只有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2024-05-22 11:48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5-21 11:22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9-23 13: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2024-04-30 10:17
查封扣押的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也就是说只有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