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工程建设领域应当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分包单位负责按月计算每位农民工当月应得工资额,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工资。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024-11-12 09:01
1、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2、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2022-09-29 16:50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是建设部、劳社部发布的法规。是为了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的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2022-08-10 10:33
将实名制劳务管理系统建设成一个综合性的劳务管理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实行有效身份实名管理,集成和利用门禁技术、通道闸管理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实名显示技术、劳务考评、劳务通道流量统计等科技手段运用到建筑领域,服务于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每个现场人员都做到:个人身份证明、个人执业注册证或上岗证件、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个人历史录用情况、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个人身份基本信息情况,保证名副其实、人证相符、身份确凿、信息真实。
2025-03-17 15:10
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有以下政策: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2、开户银行不得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
3、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
4、其他。
2022-08-22 09:18
“农民工工资占工程款比例标准为20%到25%之间。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工资性工程款,占总工程款的比例范围一般为10-25%(参考比例不低于:建筑土建工程25%;建筑安装工程10%;市政道路工程10%;市政桥梁工程15%;市政排水工程15%;地铁土建工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