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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人财物3万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5-09-24 17:12 标签: 人财物 损坏 立案

三万元已经满足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五千元以上可以立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王逸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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