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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换单位了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 2025-06-13 10:00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单位

具体方法是:
一、新单位要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二、纳税人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何斯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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