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5-05-24 15:08 标签: 诉讼代理人 权限

诉讼代理人只能在法律和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
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一个事实进行鉴定等。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
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吴若冰律师

吴若冰律师

四川戎星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建筑工程 损害赔偿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