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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期的就是无罪吗

刑事辩护 2020-10-30 17:05 标签: 过了追诉期 就是无罪

追诉期又称刑法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过了追诉期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应该是无罪。
《刑法》第八十七条具体规定了各类案件的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郭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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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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