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案件判的不服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5-05-10 08:50 标签: 刑事案件 不服

1、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具体如下:如果刑事判决还没生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如果检查机关决定抗诉,就必然会引起案件的二审。从而有可能在二审中改变判决结果。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那么判决10日后将生效。这个时候如果被害人不服一审的判决结果,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必须在这个时限内),向一审法院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应的申诉部门提交请求抗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检查机关自收到被害人的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如果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这个时候,只能是选择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根据刑诉法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何宇凯律师

何宇凯律师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