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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侵占的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5-05-09 11:36 标签: 恶意 立案 侵占

恶意侵占涉嫌侵占罪,其立案标准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的,则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陈思律师

陈思律师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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