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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5-05-08 14:42 标签: 故意毁坏财物 立案 标准

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如果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毁坏的财产的数额达到了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毁坏的财产的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的具体规定。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伟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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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越启兰(东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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