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劳动者辞职之后,进入新单位工作的,以前单位的工龄应当与新单位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如果劳动者与新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新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是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之前单位的工龄不可以计算,只能按新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2025-05-10 15:01
劳动者辞职从旧的工作单位换到新的工作单位,对于劳动者在旧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与新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起连续计算的,就是累计工龄。不过累计工龄不是所有情况都能适用,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以后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那么新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只算在新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累计。在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用累计工龄。
2025-06-12 11:56
试用期一词之含义便在于明确说明双方法定未建立完整的雇佣关系,乃是双方在履职过程中的融合与磨合时期。
2、关于试用期员工离职是否仍可享有应届毕业生资格,其关键因素在于劳动者在这段时间内是否已签订劳务合同。
若确已签订劳务合同,则劳动者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反之,如并未签署此类合同时,那么员工在离职之后,其身份仍旧保持为应届毕业生。
2025-08-07 11:58
1、你是今年毕业的,你就属于应届毕业生,这个跟你签不签劳动合同,交不交社保没有关系。
2、如果你的报到证上有就业单位,也就是说报到证抬头或者备注是签三方的那个公司,那么你属于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你不再属于未就业的毕业生,也就不具备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就业或者未落实工作单位地的毕业生,按照应届生对待的情况。
2024-06-20 14:08
不会。工龄,就是工作的年龄,就是在工作期间的时间的累积。辞职前的工龄不会变的,不在职期间的时间不能算工龄,以后继续工作了,又继续增加工龄。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2022-08-09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