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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如何办理?

劳动工伤 2025-05-12 17:12 标签: 退休职工 办理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待审职工的阅档、公示、填表、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拨关系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减员手续,同时下卸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电子数据。
3、申报单位将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数据带入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核算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所属退休核准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5、退休核准部门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资格核准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按告知内容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申报职工退休手续。
6、退休资格和待遇核准无误后,有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胥汝涛律师

胥汝涛律师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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