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则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24-04-09 14:35
适用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具体的范围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2-08-12 11:19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这些:1、法定的竞业限制,主要针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2、约定的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劳务合同或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
2022-09-23 11:58
仲裁的范围包括这些: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2022-10-11 14:14
1、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交仲裁的纠纷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
3、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一定程度上也涉及财产权益,但这类纠纷往往是与当事人自己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密切联系。
4、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这类争议只能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
2026-10-10 09:46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
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
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
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