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除妨害的法律规定:
当他人被怀疑存在妨害或者具有妨害他人物权之潜在可能性时,物权所有人有权请求其排除该妨碍;这即是我们常说的“排除妨害”——一类民事责任的典型实施方式。
当权利人主张其实体权利遭受非法阻挡或困扰之时,他们有权提出请求要求加害人停止此类行径,亦可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类行为旨在保障当事方合法权益的正常行使。
任何人,无论他/她的地位和身份如何,若妨害了其他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则被侵害者有权力就此向侵权人提出排除妨碍的请求。
以下为具体的排除妨碍请求权的诉讼流程:
首先,原告以书面形式正式提起诉讼;
其次,法院收到诉状后将其副本发送至被告手中;紧接着,被告在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
最后,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后,将于五天内向原告发放双方的答辩状副本。
若被告未能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对此案的审理。
当法院决定需要启动开庭审理程序时,需提前三日通知相关人员以及发布公告。
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含当事人的陈述、向证人明确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同时提供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及视听证据、宣读鉴定报告、勘验笔录等;而法庭辩论环节则主要涉及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发表的意见、被告及其代理律师的反击、第三方及其代理律师则可随时发表自己的观点或反驳,各方间可展开激烈争辩。
辩论结束后,审判长需依序提问原告、被告以及第三方是否还有其他补充陈述。
审判长获取所有人的意见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应做出判决,若有任何矛盾之处或者分歧较大,他们将会进一步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就必须立刻做出判决。
在判决宣布之前,法官有权再次讨论案件情况,并试图达成妥协或和平方案。
综上所述,排除妨害请求旨在消除对物权可能造成的阻碍或侵害,恢复物权原本应有的完整状态。
危险意味着相对人针对已知物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必定会产生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设施状况,这种情况在可以预见到的合理范围内引发的,并非由于某个单方面的主观推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法定、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2-11-18 10:23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
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
2020-12-09 17:18
排除妨害构成要件: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2024-04-28 15:17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024-04-18 14:45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022-11-24 11:11
民法典关于排除妨碍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民法典》实施以前法律对于排除妨碍行为的规定,限定了被侵权人的主体只能是物的权利人,只有妨碍行为危及物权人的具体财物时,才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民法典》本条的施行,明确了了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妨碍行为的侵权责任。任何被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人都可以请求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