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步骤是: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
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对保全裁定的复议;
5、保全结案。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4-06-29 13:42
财产保全费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诉对象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所涉及的费用。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由申请人承担。
财产保全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根据保全财产的数额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财产保全费用包括保全申请费和担保费。
2021-02-26 09:29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等;请求保全的标的额;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的原因概述,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理由,最后签名,填写时间。
2023-05-17 14:54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第一,需要申请;第二,要有申请的理由;第三,要提供担保。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案件中,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强制的一种措施。
2025-03-21 17:14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025-02-18 09: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