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单位自首如何认定

刑事辩护 2025-04-07 16:43 标签: 单位自首

单位自首的认定是: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的直接领导人、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经集体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也认定为单位自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单位自首的,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视为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周木兰律师

周木兰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