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达到什么标准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才能立案

刑事辩护 2025-04-16 13:58 标签: 走私制毒物品 立案 标准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才能立案:
1、行为人非法走私五千克以上1-苯基-2-丙酮的;
2、非法走私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一百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的;
3、非法走私四百千克以上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各类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相当数量等。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1-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三)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黄素(去甲麻黄碱)、甲基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羟亚胺及其盐类十千克以上;
(四)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
(五)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朱伟律师

朱伟律师

上海市竞业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