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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授权委托的范围是如何的

其他 2025-04-09 15:46 标签: 授权 委托 范围

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郑素洁律师

郑素洁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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